贵州个体管理费和市场管理费9月1日起停征
发布时间: 2008-9-5 23:47: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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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 :本地新闻汇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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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从省工商局获悉,根据国家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的通知,9月1日起,我省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。
据了解,近日,国家财政部、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出通知,要求从2008年9月1日起,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,根据此项要求,贵州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全省工商部门将从下月起停止征收“两费”。
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,从1999年开始,我省工商部门所征收的“两费”就全部上交省国库,未与工商部门的日常开支挂钩,因此停止征收“两费”不会对工商部门的工作造成影响。据介绍,2003年以来我省征收的“两费”为13亿余元,截至目前,全省个体工商户的总数达51万余户,停征“两费”后,每年仅工商管理费一项就可为个体户减轻负担上亿元。